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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月3日,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《关于启动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紧急通知》,全文如下:
关于启动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
紧急通知
各县(市、区)防汛抗旱指挥部,市防指各成员单位:
7月1日以来,我市大部出现中到大雨,部分县(市、区)出现暴雨,过去24小时宁陕、紫阳、汉阴、石泉平均降雨量均超过50毫米。紫阳县于7月2日5时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,于中午12时升级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,宁陕县于7月3日11时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。安康市气象台于7月3日14时19分升级发布暴雨黄色预警,汉滨区、旬阳市、白河县、紫阳县气象台分别于7月3日15时02分、15时46分、16时01分、17时05分升级发布暴雨橙色预警。受强降雨影响,任河、渚河、月河等河流出现接近警戒流量洪水。根据市气象台预报,预计今天下午到夜间,紫阳县、岚皋县、平利县、白河县、镇坪县有大雨到暴雨天气。
鉴于当前防汛严峻形势,经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,根据《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》,决定于2023年7月3日18时启动市级Ⅳ级防汛应急响应,请各地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和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,认真做好防汛各项工作,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。
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
2023年7月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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